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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态环境的自驾游须刹车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发布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247

    按照“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实施惩处,让相关人员吃一堑长一智,同时震慑其他自驾游车队,自觉自律,不敢擅闯生态环境的“红灯”

    □王欣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支车队前往四川甘孜格聂神山景区旅游,在景区重要景点格聂之眼一带驾车碾压,造成景区植被被破坏,由于事发地系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植被恢复要10年以上时间。景区管理方对此很气愤,“这对脆弱的高原生态是致命的打击,一旦破坏可能会造成沙化,这一美丽的景点可能会随之消失。”

    近年来,随着自驾游持续升温,由此带来的生态损害问题也值得关注。比如,在一夜爆红后,广西武鸣英俊峡谷自驾游客蜂拥而至引发生态危机;新疆有的草原上曾布满了一条条白色“道路”,这些“道路”实际上是由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形成的,不仅破坏了草原美景,植被也遭到破坏。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当前,有些自驾游超越了亲近自然的底线,把个人身心的愉悦建立在损害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不听劝阻,对自然环境恣意妄为。

    《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给自然保护区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造成自然保护区重大污染或者破坏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报道,涉事车队后来在微博发布了致歉信,称车队违反格聂神山景区管理规定,私自碾压草地植被,严重破坏了“格聂之眼”周边生态,对此“表示由衷的、深刻的歉意。”如此道歉看起来是诚恳的,但损坏的生态环境能够随着一声道歉而恢复吗?与其接受于事无补的道歉,倒不如按照“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实施惩处,让相关人员吃一堑长一智,同时震慑其他自驾游车队,使其自觉自律,不敢擅闯生态环境的“红灯”。

    同时,鉴于有些景区局部生态已很脆弱了,应该停止开放,不能留给自驾游侥幸涉足敏感区域的机会。这方面,不妨向青海湖的鸟岛、沙岛景区,三江源国家公园的扎陵湖和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湖北省罗田县天堂寨等风景区学习,敢于压减游客量,甚至挂出“谢客令”,让生态环境“放放假”,实现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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