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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首批“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的通知

信息来源:2016-01-25 08:25:00 来源: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 [大 中 小] [打印]    发布时间:2016-01-28    浏览次数:179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精神,充分发挥研学旅游在满足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了解基本国情(省情、市情、县情等)、增长见识、陶冶情操等方面的作用,国家旅游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品牌认定活动。

各省(区、市)旅游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根据认定工作总体部署,对照申报条件,推荐了一批内容丰富、特色明显、服务良好的参选单位。经过资料审核、初选、专家审核认定等程序,国家旅游局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浙江省绍兴市、安徽省黄山市、江西省井冈山市、山东省曲阜市、河南省安阳市、湖北省神农架区、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四川省绵阳市、甘肃省敦煌市等10个城市为“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称号,授予北京市卢沟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20家单位为“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称号(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研学旅游品牌的创立,有利于促进旅游与研学深度结合,创新多元化的旅游发展模式。各研学旅游目的地和示范基地要进一步挖掘研学旅游资源,深化打造主题品牌,扩大对青少年人群的政策优惠,加强接待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不断提升研学旅游的综合吸引力和品牌认知度。各级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对研学旅游目的地和示范基地的指导作用,加大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将研学旅游培育成为各地旅游发展创新的增长点。

 

国家旅游局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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